原指刑法一经制定,就不可改变。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,不知变通。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,凡是涉及犯法之事,即使罪行很轻,也不要赦免。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,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,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
兼:同时占有几样东西。 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并得。 意谓必须舍弃其中之一。语出《孟子.告子上》:“鱼,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”清.王士禛《带经堂诗话》卷三:“夫诗之
比喻两者互不侵犯。语出《红楼梦》六三回:“我和他‘井水不犯河水’,怎么就冲了他?”《官场现形记》五一回:“我是中国人,他们是外国人,我同他井水不犯河水,他为什么要告诉我呢?”《三家巷.二六》:“这里没
268 ① 官府。《管子.君臣上》:“而君发其明府之法,瑞以稽之。”注:“府,谓百吏所居之官曹也,立府必有明法,故曰明法。”【词语明府】 汉语大词典:明府
源见“中原逐鹿”。谓国亡,失去政权。明沈采《千金记.励兵》:“谁想亡秦失鹿,天下兴兵……俺今日统领八千子弟,远渡江东,杀退秦邦,复立楚国,是吾之愿也。”
源见“鸱得腐鼠”。喻君子贤者鄙弃凡俗的权势利禄。元耶律楚材《和景贤》:“节操鵷雏捐鼠饵,风神野鹤立鸡群。”
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十四:“汉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,浴盘水中,久而不起,变为鼋矣。”后即以“黄母”指传说中化为鼋鳖的江夏黄氏之母。《北齐书.杜弼传》:“邢(邢邵)云:‘鹰化为鸠,鼠变为鴽,黄母为鳖,皆是生
《左传.寅公三年》:“桀有昏德,鼎迁于商,载祀六百。商纣暴虐,鼎迁于周。德之休明,虽小,重也。其奸回昏乱,虽大,轻也。天祚明德,有所底止(底音zhǐ,固定之义)。成王定鼎于郏鄏(音jiárǔ,在今河南
见“不修边幅”。
见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《管子》:“恕者,以身为度者也。~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