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灰之刑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衢必燔,人必怒,怒则斗,斗则三族,虽刑之可也。’”
同“镜鸾”。唐李贺《贝宫夫人》诗:“长眉凝绿几千年,清凉堪老镜中鸾。”唐李商隐《无题》诗之三:“多羞钗上燕,真愧镜中鸾。”【词语镜中鸾】 汉语大词典:镜中鸾
源见“残锦”。比喻残剩的才思。亦以谦称自己的诗文。清赵翼《偶有遗忘问之稚存辄录示原委》诗:“欲将文通残锦赠,君才自有天机縠。”主谓 比喻剩下不多的才华。语本《南史·江淹传》载:南朝梁江淹,字文通,年轻
《三国志.蜀书.王平传》:“王平字子均,巴西宕渠人也。……进位讨冠将军,封亭侯。……拜平前监军、镇北大将军。……平生长戎旅,手不能书,其所识不过十字,……”三国蜀镇北大将军王平,所识不过十字,但因战功
源见“天衣无缝”。比喻诗文自然浑成。唐刘禹锡《翰林白二十二学士见寄诗一百篇因以答贶》诗:“郢人斤斫无痕迹,仙人衣裳弃刀尺。”
同“铜人辞汉”。清赵翼《和友人洛阳怀古四首.芳林园》:“也如铜雀临漳起,遂使金人别汉来。”
同“蒲柳姿”。清袁枚《寄山东周燮堂抚军书》:“桑榆未晚,蒲柳先衰……尚剩几个晨星硕果,思之怃然。”
同“天笑”。清钱谦益《西湖杂感》之六:“地戛龙吟翻水窟,天回电笑闪湖光。”
同“鸿爪雪泥”。清吴绮《喜迁莺.次原韵送闳文归里》词:“一曲《骊歌》夜唱,又作雪鸿残迹。”
源见“瓮间吏部”。指滥饮烂醉。唐方干《袁明府以家酝寄余余以山梅答赠》诗:“毕卓醉狂潘氏少,倾来掷去恰相宜。”
《晋书.邓粲传》:“夫隐之为道,朝亦可隐,市亦可隐。隐初在我,不在于物。”后因以“市隐”指隐居于城市。唐皎然《五言酬崔侍御见赠》:“市隐何妨道,禅栖不废诗。”元张养浩《久雨初霁书所寓壁》诗:“市隐静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