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夫妻之间,不相违背。《诗.邶风.谷风》:“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”德音:这里兼指道义和恩意。莫违:前后不要相反。主谓 别人的好话不能不听。语出《诗经·国风·邶风》:“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”《全唐文》卷
《诗.周南.桃夭》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毛传:“桃有华之盛者,夭夭,其少壮也。”朱熹集传:“文王之化,自家而国,男女以正,婚姻以时。”后因以“桃夭之化”谓男女完婚之礼。元本高明
宋.葛立方《韵语阳秋》卷十五:“张祜集载武宗疾笃,孟才人以歌笙获宠。密侍左右。上目之曰:‘我当不讳,尔何为哉?’才人指笙囊泣曰:‘请以此就缢。’复曰:‘妾尝艺歌,颇歌一曲。’上许之,乃歌一声《何满子》
《诗经.小雅.六月》:“饮御诸友,包鳖脍鲤。”《诗经.小雅.六月》中有“包鳖脍鲤”句,为宴请友朋的佳肴。后遂用为待客热情之典。唐.钱起《送丁著作佐台郡》诗:“带经怡府吏,脍鲤待乡人。”
《史记.刺客列传》太史公曰:“世言荆轲,其称太子丹之命,‘天雨粟,马生角’也,太过。”唐.司马贞“索隐”引《燕丹子》曰:“丹求归,秦王曰‘乌头白,马生角,乃许耳’。丹乃仰天叹,乌头即白,马亦生角。”此
源见“王乔凫舄”。指县令的行踪。清吴嘉纪《送吴后庄归湾沚》诗:“亲爱从此感,怅望双飞凫。”
参见:兔园叟
约人作诗,规定为突出主题所常常用到的字或事不许用,谓之“禁体”。起自宋代欧阳修。他在汝阴作太守时,曾“因雪会客赋诗,诗中玉、月、梨、梅、练、白、舞、鹅、鹤、银等事,皆请勿用”;苏轼作诗称之为“白战不许
《论语.学而》:“吾日三省吾身:为人谋而不忠乎?与朋友交而不信乎?传不习乎?”后因以“传习”指传授和学习。南朝梁武帝《撰孔子正言竟述怀》诗:“志学耻传习,弱冠阙师友。”【词语传习】 汉语大词典:传
同“鸣凤栖梧桐”。唐李白《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》诗:“鸣凤托高梧,凌风何翩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