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文山
即今云南建水县南焕文山。宋大理至明称判文山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6临安府:判文山“在府城南二十里。高千余仞,中有三峰削出如笔架。昔大理段思平外舅爨判居其上,因名,有祠在焉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4临安府:判文山,“嘉靖中又易为焕文山”。《清一统志·临安府》:焕文山“北拱学宫,三峰秀拔,其影倒入泮池,本名泮文,后易今名”。
即今云南建水县南焕文山。宋大理至明称判文山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6临安府:判文山“在府城南二十里。高千余仞,中有三峰削出如笔架。昔大理段思平外舅爨判居其上,因名,有祠在焉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4临安府:判文山,“嘉靖中又易为焕文山”。《清一统志·临安府》:焕文山“北拱学宫,三峰秀拔,其影倒入泮池,本名泮文,后易今名”。
1914年改理番直隶厅置,属四川西川道。治所在今四川理县东北薛城镇。取 “治理蕃民”之意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45年改为理县。旧县名。1914年由理番直隶厅改置,治薛城(今四川理县东北薛城)。因
即今陕西华县西三十里赤水河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“渭水又东与竹水合,水南出竹山,北径媚加谷, 历广乡原东, 俗谓之大赤水, 北流注于渭。”
明洪武初改般阳路置,治所在淄川县 (今山东淄博市西南淄川城)。九年 (1376) 降为淄川州。明洪武初以般阳路改置,治淄川县(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淄博市、博兴县西部及高青、邹平以东,
北魏侨置,属庐江郡。治所在今安徽六安市或舒城、霍山等县境。后废。
在今陕西蒲城县南二十里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宣帝少时,“常困于莲勺卤中”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18蒲城县:东卤池“在县南二十里……唐大历十二年东池生瑞盐, 后敕禁断, 盐不复生”。即“卤中”。
在今河北深泽县东南,南接束鹿县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深泽县: 苦水村在 “县东南十五里。相传光武尝经此,饮水而苦,因名”。
唐武德三年 (620) 置,为凉州治。治所即今甘肃武威市。与姑臧同城分治,神鸟理西,姑臧理东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总章元年 (668) 复置,改名武威县。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神鸟县。广德元
即天回山。在今四川成都市北三十里。《太平御览》卷166引扬雄《蜀王本纪》:“有王曰杜宇,出天隳山。”明曹学佺《蜀中名胜记》卷3:天隳山“玄宗幸蜀返跸之后, 土人呼曰天回(山)”。
即今河北饶阳县东南二十五里留楚乡。为通武强县孔道。清乾隆 《饶阳县志》 卷上市廛: 东路有 “留楚”。
明置,在今辽宁辽阳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辽东都司“长营堡”条下:“长安堡在司西北五十余里,其西为长定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