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直隶
简称南直。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自永乐初迁都北京 (今北京市) 后,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,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。辖境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二省和上海市及江西婺源县地。清初改为江南省。
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洪武初建都南京(今江苏南京市),以应天等府为直隶。永乐初移都北京(今北京市)后,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;而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,简称南直,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两省大部和上海市。
简称南直。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自永乐初迁都北京 (今北京市) 后,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,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。辖境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二省和上海市及江西婺源县地。清初改为江南省。
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洪武初建都南京(今江苏南京市),以应天等府为直隶。永乐初移都北京(今北京市)后,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;而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,简称南直,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两省大部和上海市。
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北霍尔沁村。清乾隆《盛京通志》卷32:众安城在“(黑龙江)城西北二十余里”。后废。
又作商原。在今陕西大荔县北二十余里。《史记·河渠书》: “自征引洛水至商颜山下。” 唐杜佑 《通典·州郡三》: 冯翊县 “有洛水商原。商原,所谓商颜”。又作商原。在今陕西省大荔县北。《史记·河渠书》:
①北魏孝昌中置,治所在旧薄骨律镇(今宁夏吴忠市北)。北周置回乐县,为州治。《元和志》卷4灵州:“以州在河渚之中,随水上下,未尝陷没,故号‘灵州’。”隋大业三年(607)改置灵武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)
即今湖北钟祥市东北一百一十八里草店镇。清尹耕云 《豫军纪略》 卷 4: 同治元年(1862) 十二月,陈大喜 “既破擂鼓台寨,盘踞草店诸处”。
金称活剌浑水、明作忽剌温江。即今黑龙江省呼兰县西呼兰河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: 呼伦河 “在齐齐哈尔城东六百里。源出东兴安岭,南流五百余里,入混同江”。
①西汉置,属广平国。治所在今河北南部。东汉废。②唐武德元年(618)置,属金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平利县西北老县街东。八年(628)移治今平利县西北老县街。元废。明初复置,属兴安州。清嘉庆七年(1802)徙
即今甘肃成县、西和二县边境的六巷河。《明一统志》卷35巩昌府:六汉水“在成县西北六十里。源出西和县境,流经县之六汉保入翠牛江,即西汉水也”。
又作炼城。即今河南通许县东南二十九里练城乡。《清一统志·开封府二》: 炼城 “相传高欢所筑”。
秦置,属会稽郡。治所即今浙江诸暨市。《元和志》 卷26越州诸暨县: “界有暨浦、诸山,因以为名。” 唐属越州,光启中钱镠更名暨阳县。五代梁开平二年 (908) 复名诸暨县。南宋初属绍兴府。元属绍兴路。
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之大黑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定襄郡武皋县: “荒干水出塞外,西至沙陵入河。” 《水经·河水注》 作芒干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