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尔必拉
即今青海共和县东北倒淌河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青海辉特部南一旗: “巴彦诺尔在青海东南,周四十余里。水西北流出,屈曲三百数十里,入和尔必拉。”
即今青海共和县东北倒淌河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青海辉特部南一旗: “巴彦诺尔在青海东南,周四十余里。水西北流出,屈曲三百数十里,入和尔必拉。”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盈川县置,属黔中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龙洋乡(洋水桥)。《元和志》 卷30洋水县: “以县西三十里洋水为名。” 乾元元年 (758) 属黔州。北宋嘉祐八年(
1942年山东革命根据地由齐河、禹城二县析置,治齐河城(今山东齐河县南齐河旧址)。取二县首字为名。1950年5月撤销,并入齐河、禹城二县。旧县名。山东抗日根据地设。1942年由齐河、禹城两县析置。以两
亦作大涡砦。北宋置,属雄州归信县。在今河北雄县东大步村。
在今江苏高邮市西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43高邮军:平阿湖“离城八十里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3高邮州:“平阿湖在州西八十里,其东南为五湖,接天长县之铜城河。州境诸湖,皆自天长县导流东注。盖五湖汇上流诸川,源多
一名汤洋河。在今湖北保康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保康县:汤峡河“在县西三十里。水温可疗疾”。
即今陕西柞水县治。明属镇安县,于此置旧县巡司。后废。清嘉庆七年(1802)移孝义厅治此。1913年改为孝义县。1914年改名柞水县。
唐武则天建。在今河南洛阳市北邙山翠云峰 (上清宫附近)。
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乌撒路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即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。十六年(1383)改属四川布政司。清康熙五年(1666)改置威宁府。
在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一百里。清光绪末开采,设总局于今兴隆乡境。为著名的金矿产区。民国《黑龙江志稿》卷23:库玛尔河金矿“矿区属呼玛县。清光绪三十四年由官开采,系用土法,矿质砂金,该矿局设在库玛尔河附近
在今山东汶上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3汶上县:开河水驿在“县西南三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