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
简称陕西布政使司。明洪武九年 (1376) 改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置,有左右二使,治所皆在西安府 (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、宁夏、甘肃三省区及青海东部。清康熙二年(1663) 移右布政使治巩昌府 (今甘肃陇西县),左布政使仍治西安府。六年 (1667) 改左布政使司为西安布政使司,后又改为陕西布政使司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。一般称陕西省。
简称陕西布政使司。明洪武九年 (1376) 改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置,有左右二使,治所皆在西安府 (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、宁夏、甘肃三省区及青海东部。清康熙二年(1663) 移右布政使治巩昌府 (今甘肃陇西县),左布政使仍治西安府。六年 (1667) 改左布政使司为西安布政使司,后又改为陕西布政使司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。一般称陕西省。
古名直河。即今陕西石泉县东池河。
西汉置,属清河郡。治所在今山东高唐县南三十里南镇。东汉属清河国。三国魏复属清河郡。北魏改为零县。隋开皇六年(586)复置灵县,属贝州。大业初省入博平县。唐武德四年(621)复置,五年(622)并入博平
在今陕西彬县西南。《元和志》卷3新平县:“北魏于今县西南十里陈阳原上置白土县。”
即今山东龙口市东南六十二里石良镇。清同治《黄县志》有石良集。1984年设镇。
即今江西赣县东北茅店乡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9: 赣县东北有茅店墟。在江西省赣县中部、贡水下游。面积110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茅店圩,人口 1300。宋初始有几家茅草店,故名茅
金皇统二年 (1142) 置,治所在临洮府 (今甘肃临洮县)。辖境相当今岷山、秦岭以北,甘肃平凉、崇信和陕西麟游,扶风、周至等县以西,甘肃临夏、夏河、临潭等市县以东,宁夏同心县以南地。大定二十七年 (
隋开皇十六年(596)置,属邢州。治所在今河北沙河市北二十里沙河城镇东一里。大业初属襄国郡。《元和志》卷15沙河县:“以沙河在县南五里,因以为名。”唐属邢州,五代晋开运元年(944)移治今沙河市北沙河
亦作河夹塘镇。即今湖南汨罗市西北河夹塘村,滨汨罗江。旧属湘阴县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卷1湘阴县图: 县东北有河塘镇。
在今广西上思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0上思州:四方岭在“州西三十里。山势陡拔,四面方正,上有天池,溉田甚远”。
又名凤凰山、铁门山、铁凤山。在今四川安岳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1安岳县: 铁峰山在 “县治北。高耸壁立,一名凤凰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