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村场
南宋改青墩场为青村场。即今上海市奉贤县东奉城镇。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青村守御千户所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 于此置奉贤县。清时设盐课大使,后设场知事。
南宋改青墩场为青村场。即今上海市奉贤县东奉城镇。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青村守御千户所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 于此置奉贤县。清时设盐课大使,后设场知事。
在今河北景县旧城外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3景州: “ 《志》 云: 州昔当大河之冲,地平土疏,无冈陵之阻,往往决溢为患,因于城外三里,周回筑堤,恃以为固。”
1927年由普思沿边行政总局第6区析置,属云南普洱道。治倚邦 (今云南勐腊县西北一百六十八里倚邦街)。1929年撤销,并入镇越县。旧县名。1927年置,治倚邦(今云南勐腊县勐腊镇西北倚邦街)。1929
在今广西南丹县西北五十里芒场镇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南丹州: “西有孟英山,旧产银。” 《徐霞客游记·粤西游日记》 四: “有孟英山,在南丹西五十里芒场相近。止产银。永乐中遣中使雷春开矿于此,今所出甚微
即今贵州剑河县北之清水江。民国 《剑河县志》 卷2: “剑河之水古名清江。”
即今辽宁本溪东南黄波香峪。清乾隆《钦定盛京通志》 卷25: 黄波罗峪在 “ (凤凰) 城北一百八十七里。一名分水岭”。
明洪武初置,属思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从江县东南西山镇。后废。永乐元年(1403)复置,属贵州卫。后属黎平府。清废。明洪武初置,治今贵州省从江县东南西山。后废。永乐元年(1403年)复置。清又废。
明洪武初改郴州路置,属湖广行省。治所在郴阳县 (今湖南郴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永兴县以南的耒水流域和宜章县地。洪武九年 (1376) 降为郴州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郴州路置,属湖广省。治所、辖境
亦作挟河。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。《水经·圣水注》: 侠河 “水出良乡县西甘泉原东谷,东径西乡县故城北,又东径良乡城南,又东北注圣水,世谓之侠活河”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 1顺天府: 挟河“在房山县东南。源出
即陌城。在今江苏吴江市北。南宋范成大《吴郡志》 卷8: “酒城,在坛城边,夫差祭子胥处。临祭劝酒,因名焉。”
明永乐五年(1407)属交趾布政司。治所超类县(今越南北部河北省顺城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河内市东北部及河北省大部分地。宣德二年(1427)以后地入安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