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宁郡
南齐建元二年(480)置,属越州。治所在开城县(确址待考,疑在今广西邕宁、横县二县南境)。后废。
南齐建元二年(480)置,属越州。治所在开城县(确址待考,疑在今广西邕宁、横县二县南境)。后废。
即米的克藏布河。今西藏嘉黎县西南麦地藏布。源出迷梯克海,屈曲西南流入林周县境称热振项布,为拉萨河上游。
即今青海共和县东北倒淌河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青海辉特部南一旗: “巴彦诺尔在青海东南,周四十余里。水西北流出,屈曲三百数十里,入和尔必拉。”
南齐置,属马门郡。治所疑在今广西博白县境。后废。
1914年改清江县置,属贵州镇远道。治所即今贵州剑河县。1923年直属贵州省。剑河县城位于沅江支流清水江南岸。清水江亦名剑河,故县以剑河为名。在贵州省东部、清水江中段。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。面积20
即今西藏类乌齐县东南恩达。清乾隆 《卫藏通志》 卷4: “恩达寨至牛粪沟尖,瓦合寨宿。计程一百五十里。”
又作桃园集。即今山东曹县西北七十里桃源集镇。旧属菏泽县。《清一统志· 曹州府一》:桃源集 “在菏泽县西南六十里。本朝设督捕同知驻此”。
在今江苏南通市南江中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3通州: 褚家沙在 “州南三十里江中。其西北为江阴之青草沙,其西为蒲沙,而褚家沙当其外口,倭贼北犯,易于登涉,亦汛守要处也”。
唐渤海国置,属渤州。治所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南。辽以后废。
明置,属四川都司。治所在今四川成都市。后废。
在今湖北天门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景陵县:回河在“县东北七十五里。自府北池河分流经此,又东南,入于沔水”。集镇名。在山东省济阳县东南部,东邻黄河。属济阳镇。人口 2330。为原回河镇人民政府驻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