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校尉
七校尉,简称七校,详见“七校”条。
七校尉,简称七校,详见“七校”条。
官名。宋朝置,合班位在郡公下、上都护上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员十人,职如虎贲中郎将,掌随从迎送太子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。南朝齐、梁、陈沿置,改设一人。梁五班,陈七品、秩六百石。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二将”。
官名。①三国魏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置,为著作局长官,员一人,六品,隶中书省。西晋惠帝元康二年(292),改隶秘书寺,一说改隶时间在元康元年。后著作别自置省,仍以为长官,隶秘书省,六品。亦称大著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中盾署次官,员一人。参见“太子中盾署”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。
清朝总兵别称。清代总兵的别称。参看“总兵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