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即副武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唐代宗广德二年:“子仪使牙官卢谅至汾州。”注:“节镇州府皆有牙官、行官,牙官给牙前驱使,行官使之行役出四方。自五季以后,诟笃武臣率曰牙官。”牙通衙,参看“衙官”条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之一,出征则置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又设长
即“南洋通商大臣”。官名,为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清咸丰十年置。先名为五口通商大臣,后南洋、北洋各置通商大臣,掌管中外交涉及海防关政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:“自道光以来,海疆日闢,于是始置北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额设二人。详见“奏事处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丝织粧缎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