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护军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
勋官名,金朝置,勋极正三品授上护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
勋官名,金朝置,勋极正三品授上护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秦置,县一级行政机构长官,掌一县政令。秦制,万户以上为令,减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两汉、三国魏、晋南北朝沿置。魏官品第九、晋八品。南朝宋秩五百石、品第八,梁、陈不详。北朝北魏初期有令有长,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掌清理中书政务,以为变法之准备,设看详、同看详及编修官。八年罢。官署名。宋熙宁二年(公元1069年)置,掌编修中书条例。八年(公元1075年)罢废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洒扫铺设事,属太子门下坊,设斋帅、内阁帅。隋朝沿置。唐初属典书坊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典设局。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
官名。一说次于都司空的职官。《墨子·杂守》: “县候面一亭尉,次司空。”孙诒让: “次司空,亦次于都司空也。”
“秩宗”或“宗伯”之简称。主祭祀。传说舜时置。《尚书·舜典》: “咨伯,汝作秩宗。”孔颖达疏引正义: “此为官名”; “主郊庙之官,掌序鬼神尊卑,故以秩宗为名。”又称“宗伯”。春秋时鲁置。《国语·鲁语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
官名。南朝梁曾置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,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,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。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太常,掌祭社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两京郊社署》。
官署名。东汉灵帝光和五年 (182) 始置,以宦者主之。官署名,东汉灵帝置,以宦者为令,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圃囿署,以宦者为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