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资
见“资(1)”。
见“资(1)”。
参见“牧帅”。
官名。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圆米棋子局,设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即“皇太弟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设都总管等职,掌军政。
官吏“工资”中给米的部分称俸米。参看“俸”、《清文献通考·国用·俸饷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、北魏与主客郎互称,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。参见“南主客郎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,掌外国夷狄事。西晋、北魏沿置,与主客郎并称。参看“南主客郎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太仆寺典厩署始置。唐朝沿置,六员,正九品下。官名。唐太仆寺典厩署置,员额六人,秩正九品下,主车乘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斛斯椿传》: “父敦,肃宗时为左牧令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牛局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辇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三员,正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尚辇局置,正八品,不限资考,世宗大定十九年(1179)除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