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隶
见“都史”。
见“都史”。
官名。即国子博士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博士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。战国秦国置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 “商君之法曰: 斩一首者爵一级,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,隶太府卿。
内务府所属军队。清置,原属领侍卫内大臣,康熙十三年(公元1674年)改隶内务府。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。掌守卫各宫门禁。主官为护军统领,下设参领、护军校等官,共一百九十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位在守阙赞者下。
官名。晋朝凉州刺史属官。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。春秋战国齐置。掌刑狱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决狱折中,不杀不辜,不诬无罪,臣不如宾胥无。请立为大司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