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央学会

中央学会
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《中央学会法》,规定中央学会直属教育总长,以研究学术、增进文化为目的。会员无固定员额,由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互选:一、在国内外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三年以上毕业;二、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。被选人满五十票即为当选,任期三年,连选得连任;并可推选对民国学术发展有特别功绩的外国人为名誉会员。学会按学术性质,分设若干部,会员各以其所长专业,分隶于各部。本会设会长、副会长各一人,由会员互选,酌给公费;各部部长由各部会员互选,亦酌给公费。本会属官办学术团体,实际上并未成立,但在国会议员选举中列有名额,有权选举国会议员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十九日教育部下令废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司法处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
  • 膳部承务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置膳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武德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膳部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
  • 东征行枢密院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东征高丽、 女直等国时临时设置, 总领东征军事。

  • 行宫三司副使

    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
  • 秘书佐郎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加置,隶秘书省,置四员,从六品,为秘书郎副贰。官名。隋炀帝时置秘书佐郎,以为秘书郎的副职,唐废。

  • 教习

    官名。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。初无定制,宣德五年(1430)始以翰林学士充任。正统十三年(1448)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,请旨充任。万历(1573—1620)

  • 带御器械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,皇帝选三班使臣以下或内侍武干亲信者为卫士,以防不虞,赐佩带橐鞬及御剑,称御带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改称带御器械,选诸司使副充任。掌轮番宿直,或出领外任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令

  • 内三院大学士

    官名。清朝内三院之长官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仿明制设。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各一人,内秘书院二人。分掌各院事。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。入关后,各院分置满、汉大学士。顺治二年(1645),翰林院并入内三院,

  • 一齐虾喇哈番

    即“伊齐辖喇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作“一齐下喇哈番”和“伊齐辖喇哈番”,汉名为“郎中”。详“一齐下喇哈番”。

  • 特转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升转官阶的一项特殊规定。即不循常法升转,而由朝廷特别指挥酬赏转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