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朝官

中朝官

中朝官又称内朝官,指在宫中接近皇帝的官员,如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、尚书等。汉代自武帝以后,朝官分为中朝官和外朝官。外朝官指在宫外任职的朝官,指丞相以下的正规官员。


官类名。自秦至汉武帝以前,政务中枢除皇帝以外,掌握实权的就是丞相。丞相辅佐皇帝,总理政务,在百官中权力最大,地位最尊,不但百官从命唯谨,就是皇帝也要对其优礼相待。汉武帝为了削夺丞相权力,加强君权,开始重用文武侍从之臣,逐渐形成了中朝官和外朝官。中朝官由皇帝直接差遣不专任行政职务,与行政性质的正规官称为外朝官相对而言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注引孟康说:“中朝,内朝也,大司马、左右前后将军、侍中、常侍、散骑、诸吏为中朝,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。”大司马在西汉仅为“加官”,冠于将军名衔之上,以示其地位特别荣宠。武帝时的将军只领兵出征,并不参与朝廷政治,到昭帝与宣帝时代,从霍光开始,才以大司马大将军的名义辅政,领尚书事,为中朝的首领,实际权力在丞相之上。臣下奏事由尚书呈皇帝时,必须通过辅政的大司马,并用正副两封,副封由领尚书事的大马司开拆,正封转奏皇帝。又置前后左右将军,在内朝预闻政事,于是将军亦为内朝所属。其他如常侍、侍中、散骑、诸吏等也都是“加官”称号,孟康漏举了诸曹、给事中两个名号。这些加官,多加诸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郎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太官至郎中等官员的头衔上。凡加有上述加官名号的,均有出入宫廷之权,经常在皇帝左右办事。其中侍中、中常侍随侍皇帝;左右曹就是分科办事的尚书;诸吏掌察举不法,散骑得随皇帝乘舆;给事中是在内廷行走之意,大臣一加此衔,就一身而兼中朝、外朝两重身份。中朝官的权力甚重,如果丞相、御史大夫一旦违法,皇帝总是交付中朝官论议,提出处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。东汉时虽仍有“中朝”之名,但实权远比不上西汉的隆重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府经历

    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,掌上下文移、出纳文书等。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,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。清代沿用明朝官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明史·职官四·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

  • 月俸

    即月奉,详“月奉”条。按月支付的薪俸。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

  • 州监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
  • 内务府堂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之职官。亦称“坐办堂郎中”。掌查照一应事件及查核七司等处题本、堂稿并黄册、蓝册,兼管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设,随即停补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复设,额置一人,由六

  • 中垒将军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晋,十六国后赵、前秦及北魏沿置。三国魏初有营兵,担任宫禁宿卫。齐王曹芳正始六年(245),曹爽毁中垒营,以兵属中领军。后不领营兵,仅作为将军名号。三国魏,晋皆定为四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

  • 都水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都水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川泽、陂池水利之事,修筑道路、津梁、备造舟车、织造布帛、制作卷契、画一量衡之器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五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七人。南京工部都水清

  • 平西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,刘备置,以马超任之。建安二十四年,群臣奉刘备为汉中王,上表于汉献帝时,马超以此职列名首位。三国魏时与平东、平南、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。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

  • 怀奇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,仅高于偏、裨将军。

  • 副本

    文书名。清朝题本之抄录本。清制,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,需另缮录一份存内阁备查。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,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。初贮皇史宬,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。

  • 大都惠民局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购制药品,救济贫民。隶太医院。至元十四年(1276),定秩为从六品。二十一年,升从五品。置提点、司令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中统二年(公元1261年)始置,属太医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