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楚国置,位极尊,仅次于令尹,掌军政,主征战。秦末,项梁曾拜楚王、上柱国,陈胜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 (575),置为最高级勋官,正九命。隋朝置为从一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
官名。辽朝永兴宫长官。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。汉人亦有任此职者。下置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世烛等职。
即“三老”与“五更”的合称,分见“三老”、“五更”。官名,汉置。三老本为乡官,掌教化。乡三老之优者举为县三老,还有国三老。五更指年老而知三德五事者。以大夫为五更。《汉书·礼乐志》:“养三老于辟雍。”注
官署名。金朝军事机构,统领军马,镇戍一方。太宗天会元年 (1123),以袭辽天祚帝立西南、西北两路都统府。三年,更为元帅府。海陵王正隆 (1156—1161) 末,复升陕西统军司为都统府。世宗大定五年
官名。北宋置、掌开浚三白渠,以给关中灌溉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掌三白渠之水的蓄积与泄放以给关中灌溉之利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,掌研究、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,办理水利、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;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,负监督、指导之责。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行政院院长、各部
即以中书令主持政务之名义,为政事堂秉笔宰相。唐高宗弘道二年(684) 中书令裴炎以此名义移政事堂至中书省,主持宰相议政,总其记录,并更直承旨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、掌阿克苏回城事务。属官有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。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税收、税契。在府称司,在县称局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税课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