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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师

官名。周朝置。春秋齐国等亦置。掌一乡政令教化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州长以计于乡师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: “顺州里,定廛宅,养六畜,闲树艺,劝教化,趋孝弟,以时顺脩,使百姓顺命,安乐处乡,乡师之事也。”《周礼·地官》有乡师,为司徒属官,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。《地官·序官》郑玄注: “师,长也。司徒掌六乡,乡师分而治之二人者,共三分之事,相左右也。”


官名。周置,掌其乡之教而听其治,掌其戒令纠禁,听其狱讼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乡师》:“乡师之职,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……掌其戒令纠禁,听其狱讼。大役则帅民徒而至,治其政令;既役,则受州里之役要,以考司空之辟,以逆其役事。凡邦事,令作秩叙……大军旅、会同,正治其徒役,与其辇,戮其犯命者。大丧用役,则帅其民而至,遂台之……凡四时之田,前期出田法于州里,简其鼓铎旗物兵器,修其卆伍。及期,以司徒之大旗,致众庶而陈之,以旗物辨乡邑,而治其政令刑禁,巡其前后之屯,而戮其犯命者,断其争禽之讼。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,以木铎徇于市朝。以岁时巡国及野,而赒万民之艰阨,以王命施惠。岁终,则考六乡之治,以诏废置……若国大比,则考教、察辞、稽器、展事,以诏诛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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