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洲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:一、政治交涉事项;二、军事之外交事项;三、侨寓外人保护及取缔事项;四、财政借款及铁路之外交事项;五、订立及解释条约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理关于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下列事项:一、政治交涉事项;二、军事之外交事项;三、侨寓外人保护及取缔事项;四、财政借款及铁路之外交事项;五、订立及解释条约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常)季贤起于主马,世宗初好骑乘,因是获宠。位至殿中将军、司药丞,仍主厩闲。”
官制用语,指花言巧语、巴结奉承,歪曲事实,陷害忠良的“奸臣”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奸臣在朝,国之残也;谗臣在中,主之蠹也。”
军事幕职名。见“参议官”,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
官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、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,掌管帐籍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于广州。宋朝置提举市舶司,先后于广州、泉州、明州(今浙江宁波)、杭州、温州、密州(今山东胶县)等地分置,设官市舶使、判官等,以掌海外贸易。元朝沿置,改市舶提举司,先后置泉州、温州、广东
辽、金授给西夏国主的封爵。有时称大夏国王。李继迁、李德明和夏景宗元昊、惠宗秉常、崇宗乾顺、仁宗仁孝都曾获此爵号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三年(782)置,以江淮盐铁使、太常少卿包佶充任,与汴西两税使总天下山泽之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