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初级审判厅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于京师置初级审判厅五,内城设三厅,外城设二厅。设刑科、民科推事各一人,秩从六品;录事二人。不设长官,由法部拣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。本厅于轻罪为初审,由推事一人审断,取独任制。附设检察厅以掌检察之事。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审判厅,其组织和职掌与各省的初级审判厅同。参见“初级审判厅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于京师置初级审判厅五,内城设三厅,外城设二厅。设刑科、民科推事各一人,秩从六品;录事二人。不设长官,由法部拣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。本厅于轻罪为初审,由推事一人审断,取独任制。附设检察厅以掌检察之事。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审判厅,其组织和职掌与各省的初级审判厅同。参见“初级审判厅”。
官名统称。唐朝中期以后,节度使属官节度副使、行军司马、判官、掌书记、参谋、随军,观察使属官观察判官、支使,经略使属官经略判官,以及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推官、巡官,皆为幕职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
官名,即太乐,秦汉奉常属官有大乐令,大乐丞。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称大予乐令,掌伎乐人,国家祭祀时掌奏乐。参看“太乐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统军诸王多兼任守卫地方之责,其属官中有左右同检,地位在六部尚书、编修、文正总提、文副总提之下。《忠王李秀成命苏郡四乡百姓举官造册谆谕》中有“业已委令逢天安左同检在此镇抚”之语,可知当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。
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。凡律师、会计师、农工矿业技师与技副、医师、药师、兽医、助产士、护士及其他依法规应领证书的人员,均应经考试定其资格此种人员参加的考试专门划为一类,称为专门职业与技术人员考
即“农部郎”。
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张轨置为统兵主将,地位高于一般州所置督护。氾瑷任此职时,率兵二万讨东羌校尉韩雅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民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参见“民部”。
指皇帝的祖母。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“梁平王襄,母曰陈太后,共王母曰李太后。李太后,亲平王之大母也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大母,祖母也。”大,通太。共王为李太后子,平王为共王子。《旧唐书·宪宗皇后郭氏传》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