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属有犯法者不得任宿卫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名。见“遥辇乣详稳司”。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汉朝选拔官吏的四项科目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·掾史属》注“应劭《汉官仪》曰:世祖诏:方今选举,贤倿朱紫错用。丞相故事,四科取士。一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;二曰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;三曰明达法令,足以决疑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药局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尚药局。参见“尚药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药局为奉医局,尚药局奉御改称奉医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
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军事处”。
科举考试出题方法之一。考官拟经义试题时,从六经中摘取上下不相连贯而文意剖裂的语句,或以一句文字的后数字连下句文字的前数字,合为一题,称作断章。嘉泰元年(公元1201年)后,朝廷累令禁止。明清八股文的试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六院皇族之从军者。设详稳等职。
参见“主客员外郎”、“主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明朝六科属官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改原元士而置,共八十一人,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。二十四年,复改名给事中。官名。给事中的别称。明洪武二十二年,改给事中为源士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,参看“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