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政
官制用语。年幼即位的皇帝,常由近亲大臣或太后代行皇帝理政,当皇帝为成年人时,亲自理政,称为亲政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皇帝年在襁褓,未能亲政。”
官制用语。年幼即位的皇帝,常由近亲大臣或太后代行皇帝理政,当皇帝为成年人时,亲自理政,称为亲政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皇帝年在襁褓,未能亲政。”
内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代“贵人”以为三夫人之一。陈朝亦置。内命妇名。南朝宋本以贵妃、贵嫔、贵人为三夫人,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省贵人置贵姬,以备三夫人之数,为皇帝之妾。南齐不置贵姬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晋书·慕容㑺载记》:“(慕容)㑺将图兼并之计, 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,慕容评为辅弼将军。”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亦称候选人员考试,是指国民党政府规定的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参议员的候选人,均须经过考试或检核。《县参议员选举条例》规定:“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,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核及格,得被选举为县参议员”;《
参见“从事”。官名,也称从事,为诸从事之总称,各掌一方面的事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司隶校尉》:“从事史十二人。本注曰:都官从事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功曹从事,主州选署及众事。别驾从事,校尉行部则奉引,录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二级,任排长、掌旗官等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 、军佐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墨曹长官。七品。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