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任子

任子

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。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,或太子官属。哀帝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东汉桓、灵时,宦官权势炽盛,任子弟为官,布满州郡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,常形成割据局面,下级向上级多送子为人质,故任子即质子,或置任子馆以处之。唐朝有门荫之法,官僚子弟可以父荫直接得官,如一、二品官的儿子,始任即可做正七品官。宋朝有“补荫”制度,规定三公、宰相的儿子,可以做中央各寺的丞。明初,文官一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后渐为限制,在京三品以上,满考著绩,方得请荫,谓之官生。出自特恩者,不限官品,谓之恩生。或即与职事,或送监读书。明、清国子监生又有荫监一类。清制,京官文职四品以上,武职二品以上,外官三品以上,都准送一子入监读书; 遇庆典给予的,称“恩荫”; 因先代殉职给予的,称“难荫”; 功臣子弟由皇帝特别恩准的,亦称“恩荫”。取得监生身历后,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。


汉朝官制,官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员,如郡太守,任职满三年的,可任其子一人为郎,不以德选。初仕为郎,或与郎同级别的太子庶子、舍人、洗马。规定这个制度的诏书,称“任子令”。称因父任为郎者为“任子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师尹

    周朝诸正官之合称。位卑于卿士。《尚书·洪范》: “曰王省惟岁,卿士惟月,师尹惟日。”孔颖达疏: “《正义》曰: ‘师,众也; 尹,正也,众正官之吏。谓卿士之下有正官大夫,与其同类之官之长。《周礼》大司

  • 甸皮局大使

    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甸皮局,十四年(公元1277年)定秩为正七品,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改隶大都留守司。掌岁办熟红甸羊皮二千余件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管匠三十余户。

  • 法部会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出入经费、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、充公赃物财产、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

  • 邺中黄右藏丞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属少府,掌邺中黄右藏,驻邺城。

  • 同知审官院

    官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 置,员二人,同为审官院长官,掌京朝官磨勘之事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同知审官东院。

  • 南京留司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下设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
  • 磬师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教击奏磬类乐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磬师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教击磬。击编钟,教缦乐燕乐之钟磬。凡祭祀,奏缦乐”。

  • 尚药直长

    官名。尚药局次官。隋朝门下省置四员,正七品下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殿内省,仍置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隶殿中省,置四员,正七品上。

  • 铸印篆文官

    宋朝少府监属官。掌官印铸造、书写印文之事。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,掌刻印信篆文。

  • 宣慰使司兼管军万户府

    元地方官署名。秩同二品,职掌同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参见“宣慰使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