佐贰官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伎术宫名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颜师古注:“祲谓阴阳气相浸渐以成灾祥也。”隋秘书省太史曹置视祲博士,掌观察特殊天文现象,以占吉凶;并以其伎术传授视祲学生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长官,置一员,视从五品,掌统诸牧。官名。隋代陇右牧置总监、副监、丞,以统诸牧:其中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驴骡牧,置帅都督及尉。原州羊牧,置大都督及尉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。掌烧造和贮存营缮所需陶瓦器物。
官名。 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 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同知审官院置,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参见“从事”。官名,也称从事,为诸从事之总称,各掌一方面的事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司隶校尉》:“从事史十二人。本注曰:都官从事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功曹从事,主州选署及众事。别驾从事,校尉行部则奉引,录
① 官名。北魏置,佐沙门统掌管全国佛教事务。北齐昭玄寺设三人,佐大统、统管理全国佛教事务。位在各寺寺主之上。北魏时僧令即自嵩高闲居寺主迁都维那,再迁沙门大统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八八《
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,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,仍属夏官府,为武候府长官,统武候兵,其下设次大夫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