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掌监宫禁、门籍,检查出入之人等。设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、监门校尉、长史、録事参军等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左右监门卫》。
官名。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之初,除设八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统率军旅之外,特设议政五大臣、理事十大臣,王先谦《东华录》说:“凡有听断之事,先经扎尔固齐十人审问,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加审问,然后言于诸贝勒。”可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,全称为经历任。即官员担任差遣达二年成资以上。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
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异,或有重大功绩者,奉旨交部从优议叙,加倍给予奖励,称为优叙。
参见“都水参军”。
泛指掌管学校教育之官员。又有“教官”、“校官”、“广文”、“学博”等称呼。汉朝设于中央机构者有博士、博士祭酒等。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官,或称校官,有文学掾史、经师等,掌理学政,教授诸生。平帝元始三年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