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侍卫处

侍卫处

官署名。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。初有其实而无其名,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,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,均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修《清会典》时,名为“领侍卫府”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)始有“侍卫处”之称呼,其后方正式定为机构名。其职官员额,顺治元年 (1644) 即已确定: 领侍卫内大臣、内大臣各六人,散秩大臣无定员,一等侍卫六十人,二等侍卫一百五十人,三等侍卫二百七十人,蓝翎侍卫九十人。此外,尚有侍卫领班、署领班、侍卫什长等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增宗室侍卫。雍正三年 (1725) 增四等侍卫。所属有亲军营,由八旗兵一千七百七十人组成,以亲军校、署亲军校分别管理,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。职责为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,以供宿卫扈从之事,具体警卫事务分为警卫禁城及御前警卫、扈从警卫。


官署名,清朝置,掌侍卫。其官有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正一品。内大臣六人,初制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散秩大臣无固定人数,从二品。主事一人。署主事三人。笔贴式二十七人。协理事务侍卫班领十二人,正三品。侍卫班领十二人,正四品。署班领二十四人。侍卫什长七十九人,宗室九人。一等侍卫六十人,宗室九人,正三品。二等侍卫一百五十人,正四品。三等侍卫二百七十人,正五品,宗室六十三人。蓝翎侍卫九十人,四等侍卫无员限。亲军校七十七人,正六品。署亲军校七十七人,从八品。见《清史稿职官四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曲(麴)面仓督

    官名。北齐、隋与唐初置,属司农寺,参见该条。

  • 回马官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管理民养驿马。

  • 虎贲郎中

    官名,俸比三百石,掌值班宿卫,属虎贲中郎将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东汉虎贲中郎将所属,秩比三百石,掌宿卫侍从。

  • 同知东推

    官名。唐置,由殿中侍御史一人充任,属御史台殿院。与知东推侍御史共掌推鞫之事,并监督太仓出纳。参见“知推侍御史”。

  • 住俸

    官制用语。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,自开缺之日,停给俸银,称住俸。又,京官外出公务,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,本人在外另得俸饷,称“行俸”,亦名住俸。

  • 班品法

    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

  • 平北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 《三国志·张燕传》: “太祖将定冀州,燕遣使求佐王师,拜平北将军,率众诣邺。”魏晋时多兼镇守地区的刺史,统管军、政事务,与平南、平东、平西将军合称四平将军

  • 按察司

    官署名,金朝承安四年(1199)改提刑司设。掌一路之司法刑狱、考核官吏,兼劝农桑。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8)设提刑按察司。二十八年,改称“肃政廉访司”。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,主管一

  • 执膳郎

    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
  • 复籍

    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