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庶尹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九阶,秩正五品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五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
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九阶,秩正五品。
官名,王莽置,掌执军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,皆由本衙门留补。在外道府以下,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,准为封疆留缺,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。凡留补者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见“作坊”。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降级指降低公务员的级别(包括降等)。凡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在六等者,得降级、降等使用。抗日战争时期又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六十分者,降一级;平时考绩有大过
官名。元置,与主考共阅试卷。简称“同试官”或“同考官”,详见“同试官”条。
女官名,汉置,掌辅助引导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上·章德窦皇后》:“肃宗先闻后有才色,数以讯诸姬傅,及见,雅以为美。”注:“傅谓傅母。”
官名。。亦称“典乐大臣”。清朝乐部之长官,掌部事。乾隆七年(1742)设,以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充,或从王大臣内知乐者特旨简派,无定员,后亦由各部侍郎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者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唐朝人修史时。因避讳改称“第一领人酋长”。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可世袭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