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又作“克食哈番”。汉名为恩骑尉,清朝世职之最后一等。
官名。金置,属祗应司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清中央及地方官署之办事机构。掌理往来文移之事。其中央官署宗人府、都察院、通政司等设有,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。地方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、府设有。亦各设经历一人办理司务。间有掌理衙署之内部事务者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魏晋以后置,掌治狱之事,见“郡法曹”。
官名。北魏王、公、侯、子国皆置。职比家丞,总统臣吏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
清朝任官方法之一。又称加捐指省。根据捐纳制度规定,没有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者,不等抽签分发,而由自己捐钱指定到某省听候委用,称为指省。清朝可以用钱买官,在买到官员资格后,如果自己希望到某一省去候补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,以太保统领。下设左护卫等职。
尚书省各部郎官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