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旗俸饷处
官署名。又称俸饷处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置,设郎中领其事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以上均无定员,为满官缺,由本部堂官酌派。唯有经承八人(每旗一人)为定制。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,管理八旗户籍档案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八旗官兵俸饷及其赏恤,并管八旗户籍档册。置满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委。另有额定经承八人,每旗一人。
官署名。又称俸饷处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置,设郎中领其事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以上均无定员,为满官缺,由本部堂官酌派。唯有经承八人(每旗一人)为定制。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,管理八旗户籍档案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。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八旗官兵俸饷及其赏恤,并管八旗户籍档册。置满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委。另有额定经承八人,每旗一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初见于太宗时,统辖西南路兵马。
官名。即甲坊丞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机构。雍正八年(1730)设。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,按时汇奏。同时,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“课程”。长官为管理大臣,无定员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。其下
清考封授制度。定制,亲王以下,奉恩将军以上,除一子袭封外,其余诸子年至二十,例应考试马、步骑射及满语,分别等第封授,称考封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负责督察党项别部。以契丹人充任。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(1026)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玉门关的军务,领营兵。张骏时隶沙州刺史。
秘书省长官秘书监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秘书监为大蓬”。
官名。唐、宋置,掌廉访民瘼,或置副大使佐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