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药
官名。①唐朝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置,掌东宫医药。员二人,为吏职。②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从七品,二十四典之一。唐朝置,二人,比正七品,属尚食局,为司药之佐,协掌医方药物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唐置,见“司药”。(2) 杂任职名。唐制于太常寺太医署置一人,左春坊药藏局置二人,掌保管药物。
官名。①唐朝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置,掌东宫医药。员二人,为吏职。②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从七品,二十四典之一。唐朝置,二人,比正七品,属尚食局,为司药之佐,协掌医方药物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唐置,见“司药”。(2) 杂任职名。唐制于太常寺太医署置一人,左春坊药藏局置二人,掌保管药物。
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鸿胪寺,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。
武官名。金元时兵马司的正副主官,见“兵马司”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以称太子家令、太子率更令、太子仆,五品。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十班,陈四品。北魏、北齐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上,北齐同。自汉至魏晋南北朝以太子
清代由巡抚直辖的绿营兵。见“绿营兵”。
君主的嫡妻、皇帝的后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嫘祖黄帝正妃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黄帝立四妃,象后妃四星。”《汉书·天文志》:“后句四星,末大星正妃,余三星后宫之属也。”
官名。北宋大名府副长官,从四品下,不常置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定员十二人,由署侍卫班领、侍卫什长内遴选。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始定,同二等侍卫,武职正四品。掌领侍卫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与左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的安全。皇帝临朝及出行时,亦随侍左右。皆披银甲,执麟环长刀,刀用银饰。北周多作为起家官,周武帝即位初期,宇文孝伯任职,常陪侍武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由渤海人组成之军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