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(1)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设计、电信、运输三科,其职掌如下:一、交通人员教育、考绩及其补充事项;二、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;三、通信计划实施,设备补充事项
官名。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。详“提牢厅主事”。官名。明置,掌提点刑部牢狱,稽覈罪囚;因刑部主事任此职,故又称提牢主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刑部》。清沿明制,也设提牢,官署称提牢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
官署名,为宫中图书馆之一,即天子的书库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建藏书之策,置与书之官,下及诸子传说,皆充秘府。”注:“如淳曰:刘歆《七略》曰:外则有太常、太史、博士之藏,内则有延阁、广内、秘室之府。”
唐、宋低级军职名。唐朝员阙,以军健量材差使。宋朝有军头、十将、将虞候、承局及押官等名目。1、军中小校。唐宋军中设此小官。《旧唐书·懿宗纪》:“如本厢本将,今后有节级员阙,且以行营军健量材差置,用酬征伐
宋朝御史台属吏。员一人,位在前司主管班次下、入品知班上。补正名后,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