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齐置。属门下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隋朝诸州、郡、县属官。
文书名。北宋神宗以后,官员除授差遣,先给信札。若官员辞免不允,或不待其领取官诰,先令供职,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,由宰执亲自签押,称为照札。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主工艺技巧,有丞。成帝建始二年 (前31)罢。一说即上林三官之一,主刻钱范。官名,汉置,属水衡都尉,由有专门技艺技术的人员担任,掌管工艺技术技巧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春秋掾二人,掌授《春秋》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,每省区员额一人,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。
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。掌谷物廪藏之事,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之用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倒塌岭西路牲畜饲养蕃息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