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官制度。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,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。
官名。南朝齐、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亦置。
官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补正名后,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。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钤辖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。额设十八人,均在司属六库办事,库各三人。分掌各库之出纳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大司农属官,以桑弘羊为之。职掌财用度支、均输漕运诸事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为大司农的副长官,佐大司农长官掌钱谷金帛等。《汉书·肖望之传》:“是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,
官罢名。清末最高检察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,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。置厅丞一人,检察官六人,主簿一人,录事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附设于大理院。设厅丞一人,秩正三品,
官名。清朝司库之副职。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均设有。佐司库管库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意为“什长”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