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侍
刑部侍郎简称。
刑部侍郎简称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《晋书·武帝纪》泰始十年 (274):“攻拔吴枳里城,获吴立信校尉庄祐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,地位低于将军、高于都尉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:“(泰始)十年……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制以御史提督两京学校,员额各一人,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。其职任是提督两京及直隶府州县学,任期三年,其间须两次考试诸生。
官名。东宫三少之一。亦尊称“宫保”。位居太子少师、少傅下。其设置、职掌、品秩同“太子少师”。官名。掌辅佐太子。西晋曾置此官,东晋不置。北魏、北齐、隋、唐、宋、清等朝皆置。唐代少保为从二品,掌晓三师德行
掌勾摹“御笔”事务并造作朱墨的机构。清置,原名文书馆,康熙二十九年(公元1690年)改为御书处。设管理王大臣,无固定员额;下设兼管内务府司员三人,库掌二人,委署库长六人。所属有刻字作、裱作、墨刻作及墨
见“印务参领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大王”、“五院大王”。统领五院部军政、民政。原称“北院夷离堇”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 ,改称大王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密查、侦察事件,检查广告、传单、集会演说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四人,巡警十人。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明初殿庭仪礼司官。洪武九年(1376)始置。一人,正八品。掌赞导礼仪之事。三十年,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