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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敕院

官署名。宋朝中书属吏堂后官以下官吏办公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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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田禄

    西周及春秋战国时采田俸禄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无田禄者,不设祭器。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”

  • 正治上卿

    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三阶,秩正二品。

  • 博士祭酒

    官名。秦、西汉有博士仆射,为博士之长,东汉改置此官,秩六百石。由太常选定博士一人兼任,领诸五经博士,仍掌教授经学,备顾问应对。三国沿置。西晋为太学之长,与国子学之长国子祭酒并隶太常。东晋南朝以国子祭酒

  • 政令

    官府发布的施政命令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掌建邦之宫刑,以治王宫之政令。”孙诒让正义:“凡施行为政,布告为令。”

  • 上军

    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

  • 廷议

    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
  • 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

    即“山东统军司”。

  • 目司伦

    唐古特官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达赖在噶布伦之上增设目司伦一人,由各大呼图克图选出,为噶布伦会议的主席,代达赖理政,等于过去的藏王(自乾隆十五年取消藏王制后,二百余年未设此职)。

  • 右司空

    官名,属少府,掌囚徒罪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左司空”条。

  • 圆审

    又称九卿会审。明清司法制度。遇大案、要案及难决之案,三法司会审仍不决,便会同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五部长官,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