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
①官府公文之一。诸司相质,其制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刺,即刺举之。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,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。②常用文书之一。官员互谒,以此通报。
①官府公文之一。诸司相质,其制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刺,即刺举之。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,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。②常用文书之一。官员互谒,以此通报。
官署名。秩从九品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大都转送至上都的酒材,酿造皇帝等巡幸上都所需酒食。置大使、直长各一员。
军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勇军,军置都指挥使;军下分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爵位制度。战国时秦国始置。秦及汉朝沿用。秦商鞅变法时,依据原有爵制,参照各国制度,制定秦军功爵位等级,其后逐步形成二十等爵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二十等爵名为: 一级为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
命妇名号,明置,以封侯爵,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本官妻为某侯夫人,俱从其爵。如非追封,本官母以上俱加“太”字,称侯太夫人。外命妇名。汉代列候之妻称夫人。均属泛称,其别加诰授策命者则又加国夫人、郡君、县郡之
官署名。简称工关,又称工部分司。清朝工部所属之税关。顺治 (1644—1661) 初仿明工部抽分之制设。掌征通关竹木税,并兼征盐茶及商货税课,由工部营缮、都水二司稽核。雍正十年 (1732)达十四处,
辽朝御帐、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,兼掌护卫之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经磨勘应改京官者,须赴班引见皇帝,方能正式改官,称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宋制,选人经过磨勘改为京官,须赴班引见皇帝始得改官,故称选举人改官为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两晋、南朝时期虎贲中郎将、冗从仆射、羽林监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皇太后舆马,不常置,或冠以长信、长乐等宫名。东汉因之,秩二千石,皇太后崩则省,不常置。官名,西汉置,为太后属官,掌太后舆马,不常置。因太后居长信宫、长乐宫等,故中太仆有长信太仆、长乐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