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臣号
唐、宋、明三朝赐功臣之荣誉衔,即叙录其勋绩于 “功臣”一词之上。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。自后,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,例赐之。宋初因袭,至元丰(1078—1084)乃罢。明初复赐。名目繁多,唐有从奉天定难功臣、宝应功臣,明有“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”、“推忠辅国协谋宣力文臣”等。
唐、宋、明三朝赐功臣之荣誉衔,即叙录其勋绩于 “功臣”一词之上。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。自后,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,例赐之。宋初因袭,至元丰(1078—1084)乃罢。明初复赐。名目繁多,唐有从奉天定难功臣、宝应功臣,明有“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”、“推忠辅国协谋宣力文臣”等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设于平州(今河北卢龙)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七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四十九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清朝监生之一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,直省不拘廪生、增生、附生,选文学兼优者,大学二人,小学一人送国子监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始分贡、监。廪生、增生准做优贡,附生准做优监。监生名目之一。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,俸六百石,掌领兵马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库名。南宋置,隶四川总领所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佐理财政上一切重要事宜,经理本部各员进退升转及出入经费,兼管收发稽查处、译电所各事。
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
升迁官爵禄位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行间之吏也,故爵公士也,就为上造”。
官制用语,即拜官授职。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 中元二年(前148)“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、诔、策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凡言除者,除故官就新官也。”历代沿用。又,免除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