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公、侯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乐官。籥师副职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 “籥师学戈,籥师丞赞之”。参见”籥师”。
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。凡官吏因公失误或无实犯赃私而受到降革留任、离任、夺衔、夺资及摘翊等处分者,可以纳捐坐补原缺,称为捐复。旧例,官吏缘事受处分,非数年无过,不得开复。乾隆(1736-1795)中,初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
见“编修敕令所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三公之官府。其僚属班品低于皇弟皇子公府僚属,置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、谘议参军、掾属,中直兵、中录事、中记室参军、录事、记室、中兵参军,主簿,诸曹参军,行参军、长兼参军
官名。即珍羞丞。
见“都军头”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。参见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