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宰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官名。金置,属祗应司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总司令部的政治训练处演变而来。设部长一人,上将级;副部长二人,中将级。下设部长办公厅、总务厅及第一至第三厅。部长办公厅,掌理全部例行事务、关于部长、副部长交办的重要事件以及文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、军港司令处与各舰,掌轮机事务。
官名。参见“户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张亮传》:“寻加(亮)都督扬、颍等十一州诸军事,兼行台殿中尚书。”职掌略同殿中尚书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宗庙祭祀之礼。一说与“大宗伯”同。《礼记·杂记》: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宗谓大宗伯也。相佐威仪。”参见“大宗伯”。
官名。宋朝铃辖司副长官。北宋时期,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,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。南宋因之。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。佐钤辖掌兵马之事。
官署名。战国燕置。燕国设置右陶、左陶两官署,分管陶器制作。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翊正司,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,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设,一人,为主官。掌理铸造金宝、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,并改铸、换铸印信。清乾隆二年(1737)设汉大使一人,为铸印局之属官,未入流。由本部期满儒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