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事务护军校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,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定四人,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,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定四人,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。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宋朝宰相之俗称。1、汉朝丞相公孙弘引见贤人的小门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弘自见为举首,起徒步,数年至宰相封侯,于是起客馆,开东阁以延贤人,与参谋议。”注:“师古曰:閤者,小门也,东向开之,避当庭门而引
官名。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《魏书·王琼传》: “太和九年 (485),为典寺令。”北齐沿置,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。
吏名。宋朝谏院置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署名。宋朝司法机构之一。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大理寺置,由大理评事、司直、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,大理正详审其当否,签押盖印,注明日期,然后送议司复议。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、大都南北兵马司等,简称大都兵马司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置。十六年,定秩为正四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,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,分置司于南、北城。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
官名,秦置,掌防御,主高垒。秦筑高垒以监视晋国,其故垒在左冯翊,为秦之内史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大初元年更名左冯翊,其属官有云垒长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