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伯

县伯

①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唐朝常为“开国县伯”省称。金朝初年置,位郡侯下,正、从四品,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郡伯。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属地官府民部。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小县伯下大夫、小县伯上士,小县伯中士。


爵名。晋代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封爵,伯以下皆封以县,县伯、县子、县男。或加开国二字,称开国县伯。其后,历代多沿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车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有车仆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理戎路车队、广车车队、阙车车队、苹车车队、轻车车队;凡有军事行动,提供上述五种车队,以供战事之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车中士,正二命;司车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

  • 州经学博士

    学官名。隋有州学,设官之制未详。唐制州学置经学博士,其秩上州从八品下,中州正九品上,下州正九品下。掌以五经教授州学学生。

  • 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

    见“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
  • 山林都尉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一命。职掌不详。散官名。北魏有诸局都尉,秩从九品上。北周置山林都尉以为散官,秩一命。

  • 高等法院分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高等法院分院”。

  • 集贤殿书院正字

    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校理官而置,二员,从九品上。宪宗元和二年(807)复校理官而罢之。

  • 寄禄官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、品秩的阶官。唐朝前期,官员皆依品领俸。代宗大历十二年(777) ,始改以官定俸,自三师、三公至参军、文学博士、录事,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。中期以后,三省、六部常以他

  • 右校

    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

  • 飞龙院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马官衙。设飞龙使、副使等职。官署名,负责养马。其长官为飞龙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,参看“飞龙使”条。

  • 司法参军

    官名。即“司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脏贿没收。唐置,在府为法曹参军,在州为司法参军,在县为司法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