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儒学博士
学官名。辽置于诸县,属南面方州官。其下有助教。
学官名。辽置于诸县,属南面方州官。其下有助教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整事大相,与副整事、小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武官名。明清设置,为统领水师的最高武官。见“水师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,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,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;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六日公布《都统府官制》后,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,与热河、察哈尔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县司法公署置书记监一人,书记二至四人。书记监似为书记之资深者,负责公署内文牍、记录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。见“全国水利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。咸丰五年(1855),捻军各路结为联盟,改编为五色总旗,每旗之统帅即称“总目”。
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驾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集贤殿修撰置,为贴职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