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,属中政院。每所设管勾,同管勾、副管勾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,地位在帮股长之下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,汉置,掌漕运事,为漕曹长官。汉朝郡国所产之谷,有的存于本郡国,有的运往京城,有的调往他处。其运多由水路,由漕曹官员掌管其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》注引《汉官》曰:“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”此之“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的头司。司的主官,隋初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工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佐助工部尚书、侍郎,掌城池土
监察区名。唐贞观初因山河之便,分全国为十个监察区,称为十道。(1) 关内道,东距河,西抵垅坂,南据终南,北边沙漠,相当今陕西省中部、北部及甘肃省东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。(2) 河南道,东尽海,西距
官制用语。清朝对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无“出身”而入仕者之称呼。拜唐阿、亲军前锋、护军领催就文职者亦视于此。其入仕不准考取中书、笔帖式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,于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以称建武、振武、奋武、扬武、广武等五将军,南朝陈以称智武、仁武、勇武、信武、严武等五将军。详见各条。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