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侍御史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
明清时知县之别称。对县官的尊称。其属员、部下都可这样尊称县官。
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吏员名。元制,中书省置中书令时则置监印二人,掌监视省印。
官名,掌爵禄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以代大与汉王三年降,为雁门守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大与,主爵禄之官。”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路矿事务。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以“督办云南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以“督办直隶全省及热河矿务”名义任命;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“督办四川矿务大臣”
又称“稷”。尧舜之时农官弃的官号。西周沿置为官职名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帝尧闻之,举弃为农师,天下得其利,有功”,“封弃于邰,号曰后稷。”官名,夏置,掌播百谷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弃作后稷,播
即“农部郎”。
官名。西周已置。《邾公华钟铭》:“铸其和钟,以恤其祭祀盟祀,以乐大夫士庶子。”或说职掌教谕管理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庶子,亦作诸子。《周礼》列为夏官之属,掌宿卫王宫。战国时期,国君、太子、公卿大夫等置为
选举制度。宋朝贡举科目名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后,改明法科置,只许以前明经和诸科举人不能改试进士科者应试,考律令、《刑统》大义、断案。徽宗时罢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复设,绍兴十六年(114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北齐始置十员,从五品。隋朝沿置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出使推按,凡承制推讯长吏,当停务禁锢者,请鱼书以往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不预本寺公事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