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院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前所用围屏、摆设器具之事。明初设之,乃总管内府之称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复设,专办御用器具,设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。下设左、
西藏官名,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。详见“噶 布伦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鸿胪寺,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实业事项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酒的专卖事务。
官名。① 南朝宋、梁置。在皇帝、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。地位较低,多由寒人充任。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,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。《魏书·李灵传》:“(李翼)初为荡寇将军、斋帅,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宣统三年 (1911) 改礼部设。掌朝廷、坛、庙、陵寝的礼乐及用品制造与典守事宜。置掌院大学士、副掌院学士各一人,学士、直学士各八人,并厅长、署长、佥事等。下设总务厅、礼
官制术语。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,与官品虽有联系,但不相同。《魏书·明亮传》:“自给事中历员外常侍。(宣武帝) 延昌中 (512—515),世宗临朝堂,亲自黜陟,授亮勇武将军。亮进曰:‘臣本官常侍,是第三
即东、西、南、北中郎将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官名合称,即东中郎将、西中郎将、南中郎将、北中郎将。详见各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宝玺、金银符牌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始置符宝郎二员。至元十六年(1279),立符宝局,给六品印。十七年,升正五品。十八年,改典瑞监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升典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