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初凡位从公以上,其府各置西閤、东閤祭酒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主閤内事”。东西閤祭酒,当是分主东西閤内众事之官。南齐、北齐公府亦置东西閤祭酒。北周大丞相府亦置东閤祭酒。《周书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,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。参见“公中佐领”。
官名。隋置,掌安置外国使者的驼马船车,并纠察非违。
官署名。宋代设榷茶买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。详见“茶马司”条。
指太子二率,即太子左、右卫率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甘州,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,掌医药事务。《魏书·显祖纪》载皇兴四年(公元470年)诏:“民有病者,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,所须药物,任医量给之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,员额八人,掌东宫伞扇。伞与扇都是一种仪仗。
官名。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。宋朝始置,称“知某府事”,简称“知府”。掌教化百姓,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奉行法令条制,宣读赦书,举行祀典,考察属官,赈济灾伤,安集流亡,以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等事。视本府地望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