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事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三年(1877)设。正二品。七年后,兼驻义、奥、荷、法、比等国大臣。十三年,改驻俄大臣兼。二十二年,复专设出使德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
武官名。晋代左右卫所属各有三部司马,其一为由基司马,掌宿卫。其长称为由基司马督,下设由基司马史。由基为取古代善射者养由基之名名之。
吏名,汉魏置,为郡县佐吏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(邓艾)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官名。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,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,从九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卫尉、太仆、司农、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,自从九品或正九品。宋朝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光禄寺大官、珍羞、良酝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尉曹副长官,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。
官名。五代枢密院置,主管承旨司之事。北宋初沿置,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,始名枢密都承旨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诸宫门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从六品中。后称宫门仆射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奚族之南剋军,以剋为军之统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