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法院院长

司法院院长
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庭审理;四、国民政府颁布有关于司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当时

    传说远古掌历法时日之官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蚩尤明乎天道,故使为当时。”戴望注:“谓知天时之所当也。”

  • 虎视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唐朝人所修史书,因避讳改称武视将军。

  • 同知侍正府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

  • 安福国

    会 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
  • 三百石

    官秩等级。汉朝置,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。西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郎官,及县长、县丞、尉,秩三百石。东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属吏、小县县长及侯国相也为三百石,月俸四十斛。南朝宋制,公府诸曹掾(除东、西曹)秩禄同。

  • 内弘文院大学士

    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
  • 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枢密院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管领析居放良人户及来自吉利吉思的蒙古人口屯戍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打捕屯田官十二员。

  • 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尉司兼管军万户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临安路(今云南通海),领临安、广西、元江、和泥四路及车里军民总管府,统有今云南省东南部地区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礼部

    ①官署名。北魏始置,隋朝以后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,掌管五礼之仪制及学校贡举之法。北魏始有礼部,王䛯曾任礼部尚书,然其制不详。 西魏置, 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 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。

  • 土守备

    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甘肃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五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。土兵官名。清制,甘肃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