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凭由司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清代对文武官的考察,均以四格叙其功劳,文官的四格指才、守、政、年。才指知识、才干;守指操守、品德;政指政绩、治行;年指年龄、资历。每格又有三等之分。参见“考察”。武职的四格,参见“军政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始置,有令、丞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隶少府监,寻与司织署合并为织染署。
秦、汉以寺为官舍通称,故尚书署、尚书台亦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。秦、汉称官舍为寺,因此尚书署、尚书台也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简称知州。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州的长官,职掌略同于知府事。官名。宋初分命朝臣出守各州,号知军州事。军指兵,州指民政,为州的长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府州军监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,员二人,下设丞二人,监四人,皆由宦官担任。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储供宫中食物。其官有典御、丞、监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中侍中省》。
公府僚属名。西晋末司马睿置于丞相府,掌度支曹。南朝不置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度支曹”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公人名。宋置,即“祗候典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