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大都护事
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护府(2)”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护府(2)”。
官名。即“都监牧使”。
官名。金世宗大定元年(1161),置于大宗正府,正三品。以宗室充任,位于判大宗正事、同判大宗正事之下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佥大睦亲事。
官学名。东汉明帝时为四大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个大家族的子弟所创办,因为这四家外戚势力很大,但不是列侯,所以叫小侯。后来凡属贵族子弟,不论姓氏都可入学,匈奴也派遣子弟到这所学校来学习。学校的设备
指众臣百官及专司某事的长官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陛下每引灾自厚,不责臣司,臣司狃恩,莫以为负。”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六品。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“详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,称集注,又称四时选。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吏部四选,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,每季注集一次,故亦称四时选。
官名。见 “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”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苏伯、田银反,以仁行骁骑将军,都督七军讨银等。”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大理寺右治狱,掌断迄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